102年11月13日 促進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優質發展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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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名稱 | 促進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優質發展計畫 |
主題 | 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模組典範成果發表會 |
時間 | 102年11月13日 |
時數 | 8小時 |
中小學的音樂班、舞蹈班及美術班由來已久,旨為培養藝術專業人才,但由於定位不明,包括師資、課程、招生等,各縣市甚至各校皆缺乏統一規範,長久以來不斷衍生各種問題,有鑑於此,教育部於民國101年發布「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並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實施。「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全文包括: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之課程基準。各藝術才能班之課程基準內容有:目標、能力指標、教材內容綱要、表現標準及實施方法等五大項,提供學校設置藝術才能班擬訂課程發展計畫重要的參考依據。
本次課程模組典範成果發表會邀集全台北中南三區藝術才能班教師參與觀摩優良課程模組典範,藉由課程模組的分享及教學成果展示,使各校互相交流,並與專家及主管機關對話,期望藝術才能班之優質永續發展。
更新日期:2013/11/26 上午 10:14:00